我们现在谈不良资产问题,但一个基本的疑问却始终未能解开,即这块资产的真实价值究竟是多少?或者说,我们究竟有没有必要,先把这个问题搞清楚,而后才能实行真正高效的化解之道?
随着国有银行上市话题再度热议(很多人在这一点上已近乎祥林嫂般的痴颠),因为绕不过去,不良资产也就成了类似于小白领口中英文单词般的玩意,时不时会蹦出来以显示言说者的摩登。
新方法、新措施突然冒出来很多,技术层面的譬如向外资转让、交由信托公司处理等等,更大手笔的当然要推二次剥离、财政注资等等,而在实际中或许“可行”并已付诸实践的,当然还有加速放贷稀释占比的“高招”。
凡事有一利便有一弊,因此笔者并无意于深入到具体的方案中去问个明白、弄个清楚。这里真正要反对的是,因为大干快上的冲动,忽略了必要的程序,忽略了客观的规律,从而造成更大层面的不经济。
其实,关于不良资产处置,笔者曾经数度撰文提出效率优先的主张,而所谓效率,他当然含有讲求速度的意味,但在此外,更重要的显然是质量的提升。因此,对于但凡热衷于“表内、表外”话题者,那是一定要与之划清界限的。
当然,何谓“治标不治本”,对其进行一些基本的研判并不十分困难。我们看到,管理部门对于信贷扩张的态度是鲜明的,措施也是实实在在的。而对于二次剥离,银监会亦已在10月27日召开的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分析会上,明确表示不会再对四大行的不良资产进行剥离。
然而,我们现在谈不良资产问题,但一个基本的疑问却始终未能解开,即关于不良资产的数量,大家心里很清楚(有统计数据可佐证),但这说到底,仍然只是账面上的数字。那么,这块资产的真实价值究竟是多少?或者说,我们究竟有没有必要,先把这个问题搞清楚,而后才能实行真正高效的化解之道?
对此,至少在笔者看来,这个基础性的问题不解决,后面的很多讨论、工作难免流于形式。
譬如说,对于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行效率,仅笔者所见,即已有不少专家对此表示怀疑,但其依据,恐怕更多的只能是一种感性的、经验的,或者是推理性的判断,此立足点,毕竟不能替代市场经济、商品经济的核心要素-商品的价值。
而就此问题,笔者曾经求教于不少专家学者,尽管这期间并未有显见的简便易行的方案出现,但这种实行上的困难,其实并不矛盾于实行的当然,这就如同股市中的全流通一样。
那么,单此确值一事,谁来推行?何时推行?在多大范围内以多大强度推行?或者说,如果这些工作都已经在实际中切实地展开,那么,伴随此过程又以何种机制保证结果的合理?这些恐怕都是颇为值得思量的命题。
而在此外,若以更广大的视野观之,市场经济的效率亦必须以可置信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为前提,非此则其可持续性难免令人生疑。
谈到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,就会想到计划经济时代“第二财政”的问题,这当然没有错。但是,这两者之间毕竟没有必然的对应、对等关系,因此,如果我们今天因为某些眼前的困难也好、利益也罢,而忽视了对于历史遗留问题的清分,或更直接地说,由全民来为某些人的“原罪”进行事实上的赎买的话,这就难免有点因小失大的味道了。
伴随一国经济的转型,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是难免的,而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小这类问题出现的概率,一个基本的教训是必须克服短期绩效的诱惑。在这一点上,尽管前苏东国家和我们走向了不同的路径,但在转轨过程中他们出现的一些问题,却足以为我们所警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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